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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困难时期:北京一天抓7万黑市易物者

来源:米乐app下载安装小罗    发布时间:2024-11-01 00:42:34

  1958年的“”,由于工作严重失误,左倾错误在所有的领域泛滥成灾,造成国民经济失衡。伴随而来的是“”后期发生在全国(大陆地区)的空前大饥荒。

  这场灾难同样波及“首善之区”的北京,出现了有史以来很少遇到过的商品匮乏,食物短缺,市场紧张。

  然而,幸运的是,北京作为首都,有着独一无二的“政治优势”。党中央采取非常措施,全国各地区、各兄弟省市皆以“政治大局”为重,用行政手段压缩当地人民的基本需求,全力以赴支援北京。居住在京城的平头百姓也沾了光,——最低生活水准得到维持,且远高于外省市居民生活水准,而此时神州大地饿殍遍野。

  京城用粮全靠外地调入,自1959年以后,调入发生困难,慢慢的变少。曾一度出现库存用粮不够维持六天需求的紧急状态。当时全市人口不足400万(享用商品粮待遇的“非农业人口”),遵照党中央指示:居民口粮低标准供应,把自1954年“统购统销”后实行的居民“凭证”供粮改为“凭票”供应。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(所谓“吃商品粮的”)每人按月发放粮票。粮票分为:粗粮票,面粉票,大米票……粮食定量依年龄大小,因人而异,从婴儿降生的3斤、少儿6斤、儿童8斤……至成人21斤不等。此外还依身份不同,指标各异,如在校大中学生、机关干部、特殊工种……略有所增加。其中面粉供应占总定量20%,大米占 10%,其余供应粗粮——玉米面、白薯干、有时即高粱面儿、鲜白薯等杂粮。

  婴儿发给奶证,每日两瓶,每瓶半磅。满周岁的,供应1瓶,再掺兑“代乳粉”。代乳粉票和婴儿糖票,每月各发一张。凭票到指定商店可购代乳粉1市斤(由黄豆粉、大米粉及少许奶粉掺兑而成)和黄砂糖2两(古巴产的)。

  由于口粮标准低,副食品短缺,人们饥饿,加之受社会影响,粮管部门在定量变更及旧粮票销毁的管理上时有漏洞出现,一时间贪污、偷盗、倒卖粮票以及印制假粮票的案件屡有发生,1961年1市斤北京市粮票黑市价格3元(当时生产第一线%以上月薪为三四十元),1市斤全国通用粮票黑市价格4 元,1市斤北京市面票黑市价格5元。

  当年,作为多数居民的“骨干”副食品猪肉自1959年元月起凭票供应。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,每人每月三张票(分为上、中、下旬各一张)每票供应鲜肉1——3两,依货源状况而定,肉少时供应1两,肉多时不允许超出3两。但自同年5月起,把每人每月的三张票削减为两张(上半月、下半月各一张)。

  1960年猪肉货源急剧减少,到当年7月起已无鲜肉可供应居民,即月市场投放陈年肉罐头顶替鲜肉供应。数张票集中起来可买到一盒(听)罐头。

  1961年起,将原发放的每张肉票面额最多3两削减为2两。同年4月,用库存的鸡、鸭、鱼罐头顶替鲜肉。6月到年底,对居民停止供猪肉。

  牛、羊肉自1959年元月起凭票供应。凡是信仰教的少数民族居民,在京有正式户口的,每位每月发给“肉票”三张,票面标明:上旬、中旬、下旬,每张票一次性使用,可购鲜肉1——3两(牛、羊肉二者选一)。货源不足时,曾从西北调入骆驼肉顶替牛肉供应。同时规定:下货(内脏)顶替鲜肉分量。

  据官方统计:1961年北京市人均肉食消费量是8两半(全年),是有史以来北京居民消费水平最低的一年。但仍远高于其它兄弟省市。(统计数字见《北京副食品商业志》2002年版)

  1960年,蔬菜被正式划为“国家二类商品”。强化“产销统管”体制。对居民实行凭票限量供应。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,每人每天供应鲜菜2两 (100克),但品种不限。萝卜、土豆、白菜等任择其一。但以土豆居多。另外还发放有少量的“葱票”,持票可购买到少许葱、姜、蒜等,主要由“居委会”安排,重点是照顾基层革命军烈属。但有时出现凭票也无菜可买的情况,仍可持票买到腌菜或咸菜(腌酱菜也凭票供应)。

  冬贮大白菜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户供应数斤,十余斤不等,这要根据货源状况而定。

  鸡蛋自1958年元月起就实行限量供应,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户每月供应1市斤,但超过十口人的“大户”,每户每月增加1斤。

  1960年至1961年,鸡蛋对普通居民停供。仅按中央有关法律法规,对“特需”人员提供,如在京的领导干部,全国顶尖级的知识分子;驻京外交人员等。

  花生和瓜子一年“品尝”一回。每逢春节光临,每户居民凭证供应花生半斤(含皮)和瓜子2两(熟)。花生与瓜子属油料作物,早在1953年即被列为“ 统购统销”物资。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一直掌控很紧。直到1965年以后,才由每户居民每年供应半斤改为每人供应半斤和瓜子2两。这是后话。

  食糖供应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人每月供应2两。水果块糖或黄砂糖二者选一。黄砂糖是从古巴进口的。

  食油供应按在京正式户口,每人每月发放油票一张。凭此票可购食油三两,品种以豆油或棉籽油(当时叫卫生油)居多。花生油则在年、节期间少量投放市场。

  此外,春节每户额外增发“节日补助油票”一张。凭此票可购香油(芝麻油)1两。

  食盐供应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户每月供应1市斤。大粒粗盐或精盐,任择其一。超过十口人的“大户”可增加半斤。

  稀黄酱每月每户凭证供应半斤(无包装,自备器皿),超过十口人“大户”增加半斤。

  芝麻酱供应逢三节(春节、国庆、五一)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户供应1两(50克),无包装,自带器皿。

  此外,逢年过节还有粗粉条2两,粉丝1两,花椒半两、大料半两、木耳半两,黄花半两,碱面儿半两,皆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按户供应。

  酱油(低档)、醋(散装)基本是敞开供应,但每次购量不允许超出3斤。所幸——不限次数。群众称之“限量不限次”。

  糕点食品自1958年下半年起,供应趋紧张,毕竟是粮油制成,为弥补日常饮食热量不足,许多居民抢购充饥,出现排长队“景观”,市场经常脱销。自 1959年春节起,正式实行凭证限量供应。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户可购1市斤,但品种任选,主要是三大类,蛋糕、桃酥、江米条,其它花样儿品种不多。后来由于糕点原料短缺,自当年9月起,由凭证供应改为“凭票”。每户每月发给糕点票和饼干票各一张。凭票购买糕点半斤和饼干2两,同时另加收北京市粮票4两(全国通用粮票不行)。

  茶叶自1959年起被划为“国家二类物资”。鉴于当年基本国策“以粮为纲”,茶田大幅压缩,改种农作物,产量锐减,市场罕见。

  1960年中秋、国庆两节,居民凭《北京市居民副食购货证》每户供应茶叶1两(低档)。

  1961年春节,每户居民凭证供应茶叶1两(低档)。1962年,货源更紧张,市场脱销。考虑到“政治影响”,不得不从中央各大机关、部队招待所、宾馆等单位库存茶叶中回收一小部分填补首都市场“空白”。据官方统计:当年回收茶叶达484公担,缓解了市场紧张。同年国庆,每户居民凭证供应1两(中档)。郊区农户供应半两(低档)。在企、事业单位有正式“集体户口”的单身汉凭《个人购货证》每人供应2钱。

  北京的餐饮业(各类餐馆、饭庄)奉市委之命于1960年7月30日实行就餐收粮票制度。自古以来,北京餐饮业闻名遐迩, 名菜佳肴,应时迭出,烹制精细、选料考究,滋味各异。然而,这一历史形成的特色,自1953年实行“粮油统购统销政策”后,发生根本性转变。原料采购受到严格限制,其经营品种、饭菜质量大打折扣。继而是1956年的“公私合营”,管理体制变更,许多老字号餐馆、饭庄被“合并”,撤点,有相当一部分关门歇业,剩下的勉强维持,但要隶属于新成立的国营“饮食公司”管理。此时仍基本能敞开供应,主要提供些大众化的主食馒头、烙饼之类。可是到1959年底,又发生明显的变化,当时由于粮油茶肉蛋短缺,北京附近周边城镇(天津、保定、石家庄等地)的大小饭馆率先实行就餐收粮票制度,加之当地居民口粮标准低,副食品奇缺, 许多外地居民集中涌入北京,专程觅食就餐。一时间京城大小餐馆门前出现前所未有的排长龙景观。人流云集,彻夜不散。从晚上开始排(次日早餐),清晨早餐过后又排起午餐队,午饭后又开始排晚餐队,晚餐过后又开始排次日早餐队……循环往复。往往一家番上阵,同时又有大批本市居民也加入队列……毕竟此时主食尚不收粮票!此状况引起中央格外的重视,不仅粮油消耗量大,且局面混乱,“政治影响”太坏。对此,经北京市委提议,并报请党中央批准,自1960年7 月30日零时起,北京市辖区内的饭馆,餐厅一律凭票供应。仅保留少数高档饭馆,不收粮票,但价格昂贵,高价菜肴,非普通居民所能享用(计有东安市场内的东来顺、王府井大街路东的萃花楼饭庄、西单北大街的曲园酒楼、王府井大街北口路东华侨大厦内的大同酒家约18处)。欲到这些高级饭馆用餐者须提前一日在饭庄门前预约,领取“号牌”,次日凭“号牌”入座用餐。每日“号牌”数额有限。

  1960年11月14日,党中央发出紧急指示,要求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的群众运动,以渡困难。党中央根据科学院的建议,向全国人民推荐了若干种代用食品。例如玉米秆粉、小麦秆粉、橡子面粉、小球藻等。党中央要求大规模地动员群众,自己动手,土法为主,自做自吃。为了做好这件事,中央成立了领导小组,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,并要求各地区也要设立相应机构,负责对这一运动的具体指导。

  由于口粮标准低和副食品严重短缺,人们摄取热量不足,不少群众患了浮肿、肝炎等疾病。经医院确诊“无误”可领取“康复粉票”一张,凭票到指定地点可买“康复粉”一份(麦麸、豆粉与砂糖掺制),每日用开水冲食数次。据老者回忆道:“疗效还行”。

  北京作为首都,集中了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人大、政协、、公安等首脑机关的一大批领导干部。为保障这一特殊群体的日常消费,坚持“为党中央服务”的主旨,北京在物资和商品供应工作中坚持确保重点、照顾特需、全力以赴、万无一失。

  “特需”又称“”。机构正式名曰:“北京市食品供应站”。坐落在东安门大街34号,对外通称:34号。从不叫全名。它的前身是原公安部八局五处——食品保卫处。早在我党建政之初,为了保卫伟大领袖及其战友们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,公安部曾设食品专供站,即:特需供应站。这个“特需供应站”对外称:北京饭店招待所,起初是处级单位,下设四科一室,并管辖几个专用生产基地,规模较大者是巨山农场,专为人生产、特制、加工优质的粮油、菜蔬、水果、肉、鸡鸭、蛋、奶……等副食品。基地建有专用屠宰厂、肉食加工厂、糕点糖果加工厂、熟食制作车间、检测化验室等专门设施。这些设施当时皆属最先进的,甚至连猪舍、养牛场……皆聘请苏联专家设计与建筑。

  此后,随着政权稳固,特需供应工作越来越完善,不断充实。到1956年,这项长期“政治任务”由公安部正式移交北京市负责。移交时隶属北京市第三商业局,后又划归二商局,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充实,逐渐完备,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长效机制,沿袭至今。

  “特需”主要“特”在三个方面:第一安全(绝对安全、万无一失),其二高质量、高水准,第三方便。为做到这些,食物从原料生产、采摘、采购、监测、加工、制作、化验、包装、调运、配送、验收……等各环节,皆由专职人员、专门车间、专用设备、专库、专车……进行。做到:“ 数量、质量、品种、及时、安全”五个保证,一丝不苟、绝不松懈、全力以赴、万无一失。

  “特需”商品包括:粮油食品、猪牛羊肉、禽类、各类蛋品、各类海鲜、乳品、生猛野味、糕点、糖果、小食品、调味品、罐头、烟酒茶,熟食、鲜菜、干果、硬果、蔬菜、杂货……及日用品、招待品等等,丰富多彩,应有尽有,且精华荟萃。

  特需供应无小事。为做到绝对安全,其业务干部和职工皆由市商业局选调,但保卫干部和化验人员则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选派。工作人员不仅是“政治可靠”思想过硬,而且其出身背景、家庭成分皆经严格审查。他们不仅认真执行中央制定的“政策”和“组织纪律”,还能把服务对象“需求什么?喜好何物?”深入研究、探索,认真落实。由于工作成绩优异,服务对象满意,受到中央多次表彰,曾有9位先后荣获毛主席接见。

  享有“特需”待遇的干部的标准依每人的权位高低、官职大小、级别不同,有所差异,除享有“一级勤务”的首长之外,二级首长、三级首长……逐级逊色。如人大副委员长、国务院副总理、国防委员会副主席、全国政协副主席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(简称四副双高)中央明确规定:除按照北京市居民定量供应之外,每户每天再供应鲜肉1斤,每月供给鸡蛋6斤,白糖2斤,甲级香烟2条,食油、果蔬等适量。

  正、副部长一级的,除享有北京市居民待遇之外,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,鸡蛋3斤,白糖2斤、甲级香烟2条,鲜菜、果蔬不等。

  正副司局长一级的,每位每月再供鲜肉2斤、鸡蛋2斤、白糖1斤,甲、乙级香烟各一条。

  除在中央、人大、政协、国务院之外,而在北京市、地方上的国营大企业、大单位任职的,凡是行政七级以上的,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、鸡蛋3斤、白糖2斤,甲级香烟2条。

  行政七级以下、十三级以上的(当时干部划分为25个行政层级,十三级以上属“高干”)每位每月再供给鲜肉2斤、鸡蛋2斤、白糖2斤,甲级香烟一条。

  行政十三级以下、十七级以上的,除享受普通居民的低标准供应之外,每位每月仅能得到2斤黄豆、1斤白糖的额外“关照”。群众诙谐地称呼这个档次的是“糖豆儿干部”。

  除此之外,还有“军特需”、 “国宴特需”、“两会特需”、“外国专家特需”……不一而足。虽皆属“”范围,但规格不一,标准各异。这里仅以体育运动员为例(与外国不一样,我们是 “制”,体育经费皆由国家拨),对即将参加国际比赛(注:困难时期在京仅举办一次国际赛事即26届乒乓球赛)在京集训的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和领队,每人每天供给鲜肉2两半。

  凡是达到国家“运动健将”一级水平的,在京比赛期间,每位每天供应鲜肉4两(据考:当时享有这一待遇者仅两位:陈镜开(举重)、穆祥雄(游泳))。

  对即将参加全国比赛的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和领队,在京集训和比赛期间,每人每天供给鲜肉1两半。

  “侨汇供应”:困难时期为尽可能多赚外汇,充实国库,党中央决定“对在大陆的侨眷实行商品供应优惠政策”。凡是从境外汇入的外币,折合成人民币超过100元的,可凭“侨汇券”增加供应粮食6公斤(大米、面粉和豆类各占1/3)、食油1公斤(花生油、豆油二者选一)、白糖2 斤,鲜肉2斤(猪牛羊肉任择其一),除此以外还有棉布10尺。

  大饥荒引发出连锁反应——物资匮乏。1960年党中央决定:减少民用棉布供应。布票按人头发放,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 (吃商品粮的)每人全年四尺五寸,实际够打补丁用。当时的拆洗缝补业总有做不完的活儿——您送去无论多么破旧不堪的衣物都能补好,做上。打一块补丁,除了收钱,还要按尺寸大小收取布票。

  1964年后,情况稍缓,发放布票略增。除布票外,还发行过:棉花票、绒衣票、汗衫票、背心票、裤衩票、胶鞋票、棉鞋票……有一时期,买缝衣线也收布票,一寸布票可买一小团。生了娃的妇女,发给“油布票”一张,凭票可买到三尺油布。

  为了分配有限商品,还发放过:肥皂票、火柴票、烟筒票、铁炉子票、铁锅票、铝壶票、生炉子用的“劈柴票”和“炭煤票”。还有大衣柜票、大木箱子票、木床票、圆桌票、闹钟票、手表票、电灯泡票、缝纫机票、自行车票等。这些票都是一次性的,按票面规定的数量购买。据不完全统计,北京市1961年度凭票供应物品达69种,还不包括“凭证”的。

  1961年底又发行“工业券”。从此,除凭证和凭票之外的商品皆“凭券”供应。工业券发放是在职人员按其工资收入比例, 平均每20元工资配一张券。购买范围较广:毛巾、毛毯、毛线、手帕、电池、轴线、铁锅、铝盆、铝饭盒、搪瓷面盆、搪瓷口杯、搪瓷便盆、线手套、铁壳暖水壶、竹壳暖瓶、运动鞋,雨伞、棉胶鞋、缝衣针、缝衣线、油布雨衣、夹胶雨衣,人造棉制品,尼龙内衣裤、皮鞋、闹钟、收音机、腰带、刀剪、进口刀片、各类箱包、巧克力糖块及定量之外的香烟、茶叶、白酒等。

  城里供应紧张,京郊大地的农村更困难。由于办“人民公社”,社员被迫吃“集体食堂”,淳朴的农民响应党的号召,把自家铁锅、铁勺等家伙无偿捐献出来,投入高炉熔炼,大炼钢铁。1961年“公共食堂”办不下去了,各家农户不得不重起炉灶,但又买不到铁锅等炊具,纷纷涌入城里寻购。然而,市区的商品几乎全都“凭证”或“凭票”供应,农民根本买不到东西。

  因此,农民不得不忍饥挨饿,把省下的点滴口粮和小土特产与城市居民进行调剂、私下交换,换一点生存必须物品。针对此现状,中央发指示:任何人不得私下进行物品交换、买卖、贩运。1961年10月9日,北京市工商、公安部门全面出击,仅一天之内就取缔、查获私下交换物品案件13977起(罪名黑市交易),抓获69913人。公检法机关“从重从速”审查处理1万余名,“依法”逮捕100余名,管制34名,“劳动教养”100 余名,拘留700余名,“劳动教育审查”1000余名,其余的强制遣送原籍或由所在单位领回去处理。